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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创新之路

[ 来源:改革科 发表时间:2008-8-22 16:47:33 阅读: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市企业改革走过了30年的历程,经历了放权让利、机制转换、制度创新三个阶段。始终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开阔思路、大胆探索,循序渐进、勇于实践,最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实现了机制转换和体制创新,取得了卓越成效。 
                 政策调整,放权让利 
  1978年12月至1991年12月作为我市企业改革的第一阶段,改革的目标是放权让利,主要内容是政策调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我市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主要是进行扩大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试点,1981年扩权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推开。经过改革,企业不同程度地拥有了生产计划权、产品自销权、利润留成权等14项权力。从1986年开始探索企业承包经营、利润递增包干试点,1987年在市属58家国有工交流通企业推开;到1988年,县乡企业全面推行了承包制,承包期三年;1990年市属54户企业进行第二轮承包;1994年企业承包制转为统一税制。 
  为推动承包制健康发展,市体改委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为避免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在部分企业进行企业领导班子集体承包;二是建立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奖优罚劣,并将风险机制引入承包制,企业承包人和班子成员上缴风险抵押金;三是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在市水泥厂试行“规范化工作法”,在市水泵厂试行“三大民主工作法”,在市化工厂试行“成本控制工程”,在有关企业试行厂务公开和企业内部分配公开等,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解决企业承包到期后的改革去向,稳定承包制,1989年初,市政府提前出台了《关于搞好企业承包衔接工作意见》,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予以报道,并配发题为《宜早不宜迟》的评论员文章;随后《中国改革报》、《中国青年报》等十几家报刊先后转载。 
                                转换机制,增强活力 
  1992年1月至1997年10月是我市企业改革的第二阶段,改革的目标是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改革。 
  试行股份制,促进两权分离。把股份制作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有效形式,对原国有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试办国家控股、职工参股的股份制企业。1992年创办了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工贸合营日照抽纱股份有限公司。市化工厂、日照港务局装卸公司列为全省第二批股份制试点企业,同时先后组建了山东金马集团等13家股份有限公司,宏日纺织等78家有限责任公司。从1995年开始,用3年的时间对《公司法》实施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进行规范。到1998年底,全市依法规范和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达到19家。 
  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和“四放开”改革,增强企业活力。从1992年4月开始,借鉴徐州等地“砸三铁”的经验,选择9户工业交通企业推行干部人事、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23户商业、粮食、供销、物资企业实行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四放开”改革试点。下半年,“三项制度”改革和“四放开”改革全面推开。到1993年末,县属以上企业全面落实了干部聘任制、职工合同制和岗位技能工资制。 
  实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企业。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市企业改革从单项推进到综合配套,从政策性调整到着眼于制度创新,“改到深处是产权”的理念深入人心。从1994年开始,遵循因企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优势骨干企业继续采取公司制改组;对中型劣势困难企业采取借水行舟的办法,山东裕华机械厂等4家企业先后被省属企业并购,走出了一条国有企业扭亏解困的路子;对一般小企业,采取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破产重组三种形式改制放活。 
  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塑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从1995年11月开始,选择市同泰集团、棉纺厂等20家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试点企业普遍建立健全了符合现代企业特征的企业组织形式,理顺了产权关系,建立了法人财产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管理制度以及新型劳动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形成了新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运行、监管机制,企业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结构调整,制度创新 
  从1997年10月起,我市企业改革全面进入结构调整、制度创新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出售转让中小企业国有集体产权,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首先研究制订新一轮企业改革政策。1997年10月和1998年9月,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坚持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结合,“三改一加强”同步推进的指导思想;其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并向改制企业派驻工作组;第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在实践中,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出售转让中小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制为“两会一层”控股的有限公司,成为改革的主导形式。 
  新一轮产权改革,企业所有制结构得到调整和改善。全市除保留少数交通基础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储备购销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外,日建集团、百货大楼等中小企业国有产权全部退出;山东洁晶集团等国家集体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集体股权全部转让给了企业内部职工,释放了企业活力。 
  优胜劣汰规律的作用机制已经形成。依法对企业实施破产工作自80年代末破题,从1996年10月开始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由市体改委和经贸委分别负责市义东集团和市啤酒厂的破产重组示范工作,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对系统内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分别实施破产。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面推开。日照港与岚山港于2002年8月下放日照市管理后,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5月对两港进行改制重组,理顺了港口管理体制。产权转让和改制后的企业形成了以规范化和完善的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特征的、以公司制(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制)为主要形态的新型企业制度,新型企业制度的框架已经形成。 
  企业上市实现突破。山东昌华食品集团“海洋国际”股票于2005年1月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成功挂牌交易,为我市企业到海外上市探索了一条成功路子;2006年10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交易,成为我市首家实现国内主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日照港8.8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认股权证可望于今年11月行权,股权融资约8亿元,共募集资金16亿元,届时将使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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