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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服务承诺
(一)首问、首接负责制
对来人和接听电话,不管是哪个科室,不管第一个问到谁,被询问人员都不能推卸说“不”。对询问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热情接待;不属于的要负责引导至相关科室或接待人员。
(二)六个一、六个不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暖心、一腔热情服务、一片真诚办事、一句好话送行”,“不收受项目单位赠送的钱券物、不在项目单位报销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不接受项目单位宴请、不把当日能办完的事情拖至第二天、不让用户在呈报材料齐备时跑第二次、不得因非公务接待中午饮酒”。
(三)“五位一体”制度
即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用户登记、意见反馈和服务对象回访制度。对来委办事人员登记造册,填写服务承诺工作情况登记表,发给用户意见反馈单,由用户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及书面意见”填写投入意见箱,委纪检组定期开箱汇总公示;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当面征求意见。保证服务对象登记率95%、反馈率85%、回访率15%以上。
(四)登门服务对话制度
即深入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面对面对话交流,及时宣传国家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政策,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等,以使企业能够了解并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同时向重点行业、企业登门纳谏,广纳诤言,变坐门等客为现场服务。
二、审批职责范围
项目呈报市计委后,由主办科室负责审查和文件起草,送交有关科室会签,分管领导签发。审批范围和职责:工业、农业、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外资、商贸流通、社会事业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转报。具体分工:
(一)办公室:文件编号、审核、用印、存档。
(二)发展规划科:环保、土地、防震减灾等类项目审批、转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项目计划审批、转报。
(三)综合科:高新技术和社会事业等类项目审批、转报。
(四)投资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类项目审批、转报;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五)对外经济贸易科:外经、外贸、外资等类项目审批、转报。
(六)农村经济发展科:农、林、水、畜牧等类项目审批转报。
(七)工业与基础产业发展科:原材料工业及电力、港口、铁路、公路等类项目审批、转报。
(八)财政金融贸易科:商贸流通、棉花、食盐、烟草等类项目审批、转报、外地驻日办事机构登记备案。
(九)重点项目管理科:重大项目确定意见审查或转报,项目初步设计转报,招标方案核准或转报,重点项目稽察。
三、审批精减事项
(一)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概算,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对必须由市里审批的项目,由原来五个环节,只保留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个环节。
(二)对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或者通过市场融资投资建设的竞争性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
(三)对权限内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凡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对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只对地方审批、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进行核准;对非国有投资的地方审批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不再核准。
四、审批时限
除申请上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外,对需要市审批的项目,在收到申请文件、咨询评估报告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只要材料齐全、手续完备,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涉及委内科室较多或其他部门的,实行会审制,由分管主任或主办科室召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协商,具备条件的当场会签。
五、违规违纪处理
(一)在行风建设活动中由于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怠政等行为而被投诉的科室和个人,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严格用户服务登记反馈制度的执行检查。登记率、反馈率未达到要求的科室,年终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三)凡违反“六个不”规定者,一次给予警告,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检讨,并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二次待岗训诫,当年岗位责任制考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三次离岗待业,当年岗位责任制考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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